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湖北省洪湖水环境水生态状况持续下滑

发布时间:2024-12-22 00:35:03 来源: sp20241222

  典型案例 | 湖北省洪湖水环境水生态状况持续下滑

  2024年5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省发现,荆州市洪湖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不力,洪湖水环境质量下降和生态退化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洪湖是湖北第一大淡水湖泊,是江汉平原重要的调蓄湖泊和生态屏障,也是长江中下游最具代表性的湖泊湿地和生物多样性区域之一。2012年以来,洪湖水质持续恶化,2021年至今一直为Ⅴ类。水生植被覆盖度低,仅占全湖面积12%,不到有记录以来历史较好水平的1/5,沉水植物几乎消亡,野生红莲面积大幅度减少,底栖动物多样性降低,物种数仅为有记录以来历史较好水平的1/4。

  二、主要问题

  一是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洪湖是荆州市主城区、监利市、江陵县等城镇排水的主要受纳水体。2018年12月印发的《湖北省洪湖湖泊保护规划》要求,到2025年完成现有建成区的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荆州市第二轮管网排查任务目前仅完成城区65%,错混接问题依然严重,管网建设改造迟缓,部分区域污水直排问题突出,对洪湖水质造成影响。

  督察发现,荆州市主城区雨天大量雨污混合水通过雷家垱、草市等6个雨水泵站直排河道。监测结果显示,雷家垱雨水泵站外排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49毫克/升、氨氮浓度为15.8毫克/升,分别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2倍、2.2倍,草市雨水泵站外排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10毫克/升、氨氮浓度为21.8毫克/升,分别超标1.2倍、3.4倍。

  监利市江城路截污闸东南雨水泵站大量直排雨污混合水,化学需氧量超标1.4倍,在林长河形成超过1公里漂浮污泥的污染带。江陵县2014年陆续开发建设的万佳时代小区,建筑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直排污水形成黑臭水体,最终都通过沟渠流入洪湖。

  二是养殖污染严重。畜禽养殖废水、水产养殖尾水是入湖污染的重要来源。督察进驻期间,随机抽查8家规模化养殖场就有4家存在问题。监利市园梦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直接将生猪养殖粪污抽排至场外沟渠,群众反映强烈。监利市远富家庭农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利用约8亩无防渗措施的池塘存放粪污。洪湖市茭牌湾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废水随意排放,通过私设软管排入周边水体。洪湖市晟鹏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沼液池私设软管通向沟渠,养殖废弃物长期在沟塘旁随意堆放,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大量未经处理的水产养殖尾水,通过沟渠排入四湖总干渠,最终汇入洪湖。2019年以来,国家和湖北省均要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大力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动实现尾水达标排放。荆州市目前完成养殖池塘改造治理面积仅占总面积的13.2%。抽查发现,部分已建成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运行也不正常。监利市毛市镇光荣村乾坤水产养殖家庭农场项目治理设施长期停运,养殖尾水直排;新沟镇振华渔业治理项目生物接触池、生物刷大面积破损,不正常运行。

  湖北省2019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要求,荆州市2021年1月底前应完成19.99万亩退垸还湖任务。荆州市以开展生态种养等名义保留4.5万亩。抽查发现,胜利大垸、滨湖渔场、斗湖渔场围垸内有多处名义为“人放天养”模式的养殖场,实际上仍然是投肥养殖。

  三是生态保护修复还不到位。2018年12月印发的《湖北省洪湖湖泊保护规划》要求,在茶坛东南、西南角以及下新河入湖口等重要河口和植被稀疏区域设置湿地植物恢复点,在茶坛和金坛之间区域栽植327.8公顷耐干扰性强的沉水植被,在清水堡示范区恢复浮叶植物群落面积405.4公顷,督察发现上述项目均未实施。蓝田河口示范区恢复浮叶植物群落面积615.4公顷生态恢复项目,也未开展初步设计。

  2022年9月,省有关部门印发《湖北省洪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应于2022年底完成的洪城河、张大口河、挖沟子河清淤工程,均未实施。2021年1月,省有关部门印发《湖北省五大湖泊防洪排涝与生态调度意见》要求,通过水量水位调节,促进湖区植被恢复和实施生态补水。督察发现,习家口闸、荆襄河闸和高场南闸部分时段入湖生态流量不足,达不到补水要求,生态补水措施难以满足水质改善要求。

  三、原因分析

  荆州市和有关部门对洪湖生态保护治理有畏难情绪,决心不够,不碰硬、慢作为,流域规划统筹不力,推动落实洪湖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主要措施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