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严打危害粮食安全犯罪,共筑国家粮食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4-12-21 16:29:08 来源: sp20241221

近日,公安部公布6起危害粮食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一直以来,公安机关持续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私挖滥采黑土泥炭、制售假劣农资等涉农违法犯罪活动,对各类危害粮食安全犯罪保持“零容忍”,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制售假劣农资,使得优质农资难以推广,让农民的辛苦劳作化为泡影,严重损害农民的经济利益,影响了粮食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水平;非法占用农用地、盗采黑土泥炭等行为,直接破坏了耕地资源,影响了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威胁到粮食生产的根基;犯罪分子形成利益联盟,涉及农资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构建起一条完整的非法产业链,使得犯罪行为更为隐蔽和复杂,增加了执法部门的打击难度。凡此种种,是对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权益的挑战,必须坚决予以打击,绝不姑息。

粮食安全,国之根本,关乎国家安全,牵动百姓生活。为了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相关部门早已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今年3月,7部门联合开展“忽悠团”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取得了不小的威慑作用;农业农村部深入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生产的各类违法行为,全力护航国家粮食安全;公安部近年来持续组织开展“昆仑”“金风”等专项行动,截至今年8月,共立案侦办非法占用农用地、制售假劣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犯罪案件4400余起,涉及耕地2.9万余亩,有力维护了国家粮食安全。

为了构建更加完善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在打击涉农违法犯罪行为上还需多管齐下。要加快构建系统完善的粮食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提高违法成本,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以高水平法治保障“粮安天下”。要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农资市场、农用地、粮食储备和流通环节的监管。要加强农资市场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信息化水平,方便农民查询和了解农资产品的信息。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粮食安全监督工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危害粮食安全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石稳固,让农民在丰收的喜悦中共享国家繁荣富强的硕果。

(责编:徐玉涵、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