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4 02:17:42 来源: sp20241224
人才强国战略是党中央在深入研究时代发展变化,正确分析内外环境的基础上,立足世情、国情、社情、才情作出的人才事业总体性谋划,是人才工作、人才发展谋事和谋势、谋当下和谋未来的有机统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并就此进行了全局性、系统性重大部署。新时代新征程,要深刻把握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各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人才强国建设。
立体化推进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
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是全球人才发展和创新资源集聚的核心区,是汇聚原创性、前沿性、颠覆性重大科创成果,引领世界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的策源地。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是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党的二十大确立的重大部署,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关键抓手。要把握战略主动,通过打造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构筑起支撑人才强国建设的支点,形成人才发展的雁阵格局。
要把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作为核心议题,充分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聚焦重点区域,结合国家高新区、自贸区、示范区等功能区建设,通过政策供给、资源配置、改革深化、国际开放等方面的重点支持,推动高地平台建设全国“一盘棋”。
坚持“点”“阵”结合,梯次推进人才高地和人才平台建设。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布局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主动参与全球人才与创新竞争;在武汉、成都、西安、长沙等城市布局建设吸引集聚人才的平台,夯实人才差异化、错位发展的基础;集中国家优质资源支持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向要素融合、体制机制创新、区域协同发展要活力,打造国家人才示范区。
坚持全球视野,结合国家重点科技产业任务,大力实施国际人才交流项目,广泛开展政府间人才交流合作,推动深层次人才开放。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推动国家和地方海外引才计划有机衔接。坚持需求导向,精准引进能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全球顶尖科学家和科技企业家。积极嵌入全球创新网络和人才网络,在战略制高点、战略新兴领域,推进科技、人才发展核心枢纽和战略链接建设,强化全球人才配置功能,促进全球人才和资金、技术、信息等加速集聚。
系统性塑造国家战略人才力量
战略人才力量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引领科技自主创新,承担国家战略科技任务,是支撑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化,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特别是战略人才。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要把塑造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作为核心指向,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
塑造国家战略人才力量,要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战略人才规模、结构和素质建设,推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战略人才力量建设有效联动。要着力抓好存量人才的结构性调整、增量人才的创新性发展、流量人才的群体性集聚。
加强人才自主培养,发挥高校在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中的主阵地作用。突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进高校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改革,引导高校加快自主培养科技自立自强人才步伐。加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强基计划”实施力度,建设一批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全面提升基础研究人才供给能力。
树立长远眼光,把解决“燃眉之急”和满足长远所需统筹起来,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推动青年人才“当主角”“挑大梁”。完善符合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的项目支持机制,针对青年科技人才职业生涯不同阶段出台相应资助项目,适度提高青年科技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申报竞争性项目的成功率,让其在最富有创造力的年龄投身于高质量科学研究上。
全方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人才作用能否发挥,关键在于制度保障。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要研究当前人才发展新特点、人才群体新形态、人才流动新趋势,准确把握人才价值追求、利益诉求、心理需求,基于战略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化人才本位、专业本位,建立健全全方位人才制度框架。
针对个别地方存在行政资源凌驾于学术资源之上、利益分配行政权力通吃等问题,要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放权授权,用人单位可以自己决定的事情都交给用人单位,以行政权力的“减法”激活用人单位人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加法”。针对一些地方存在掣肘人才成长发展、活力激发等问题,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规律,进一步为人才松绑鼓劲,坚决破除“官本位”和行政化思维,切实消除束缚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条条框框,避免像管理行政干部那样管理科研人才。
坚持先立后破、边立边破,进一步坚决破除“四唯”和数“帽子”倾向,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真正发挥评价在人才成长发展中的“指挥棒”效应。建立差异化的分类评价标准,推行分领域、分赛道评价。探索建立基础研究、青年人才中长期评价制度,鼓励自由探索、长期攻关、可持续发展。
推动人才“管理”向人才“激励”转型,处理好人才权力与责任、利益与绩效之间的关系,推动人才权责对等、以利促绩。探索试行以实际贡献为主体的福利、奖励办法,推动建立科技人才薪酬待遇与研发经费投入规模、国内生产总值相适应的稳步增长机制。不断完善高校院所、企业的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充分尊重人才的科研自主权,鼓励异质性知识与信息之间的碰撞,形成宽容失败、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
(作者:马贵舫,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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