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云南省部分市州严重破坏森林生态

发布时间:2024-12-23 20:38:23 来源: sp20241223

  2024年5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发现,一些市州天然林毁坏屡禁不止,公益林管理漏洞频出,经济林更新偷梁换柱,森林保护不到位。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是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保护好云南的森林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以及长江、珠江上游水源涵养意义重大。

  二、主要问题

  一是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2019年7月,国家印发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督察发现,临沧市盗伐天然林问题突出,仅临翔区蚂蚁堆一个乡,就有5处天然林被盗伐,共215亩,其中160亩为2024年盗伐,并违规烧山,森林生态遭到破坏。

图1 2024年4月17日,督察组暗查发现,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大片天然林被毁

  森林法规定,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要求,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督察发现,2020年12月,临沧新景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伐区调查表时,将蚂蚁堆乡杏勒村126亩天然林按人工林违规申报,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把关不严,违规发放采伐许可证,实际采伐过程中越界开采,导致159亩天然林被毁。2023年2月,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又申请将上述地块违规调出天然林范围,省市两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把关不严,予以同意。

  一些地方在天然林下种植咖啡、茶叶过程中,为了提高产量,采取围剥树皮等隐蔽性手段,造成林木死亡。督察组抽查发现,在西双版纳景洪市普文镇秤杆村,因咖啡种植已累计蚕食天然林15.9亩,63棵树被从根部围剥树皮。

图2 2024年4月20日,督察组暗查发现,景洪市普文镇秤杆村天然林根部被围剥树皮

  二是经济林更新偷梁换柱。森林法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更新造林。督察发现,景洪市橄榄坝农场以采伐更新的名义,对4526亩橡胶林进行采伐后,未按照地方林业部门批复的《更新采伐调查作业设计》标准补种橡胶,而是大量种植波罗蜜等经济作物。景洪市嘎栋街道1384亩橡胶林采伐后有872亩违规改种香蕉。根据当地提供的统计数据,2020年以来,西双版纳州橡胶林等林木被采伐后,未按标准补种橡胶的地块高达3.45万亩。

图3 2024年5月11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景洪市橄榄坝农场采伐橡胶后违规种植波罗蜜

  水土保持法规定,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景洪市农垦集团所属国营景洪农场二分场、四分场和嘎洒街道沙药社区二组等地2019年至2023年以采伐更新的名义,大面积砍伐山地橡胶林等林木后,未按采伐作业设计要求种植橡胶林,而是违规大量种植香蕉、菠萝,且大部分处于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上,有的甚至超过60度,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严重。根据西双版纳州制定的整改方案,应严格按照采伐作业设计和造林技术规程的标准恢复植被。但此次督察发现,景洪农场采伐的8150亩橡胶林中,仍有6362亩未恢复为橡胶林。

  三是公益林管理有漏洞。森林法规定,重要江河干流及支流两岸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应当划为公益林。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临沧市黑惠江沿岸林地应划为国家级公益林,实际一直未划定,涉及林地约9000亩;南汀河周边林地应划为省级公益林,也未划定,涉及林地9万余亩。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2022年4月,景洪市将349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调出。《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国有省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2023年9月,景洪市将1.65万亩国有省级公益林调出。

  三、原因分析

  临沧市、西双版纳州及其有关部门对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存在的林地严重破坏问题监管不力,甚至存在审批、调整、变更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编辑:李润泽】